我一向知道她是個古怪的女孩。
腦子裡似乎除了跳舞,再也容不下多一粒沙塵。
星期一、二、三,她晚上跳舞。左手提著舞蹈包,右手拿著水瓶;走二十五分鐘到瓦倫街,再走三十五分鐘回家。
這樣過了兩年。
星期六,她跳一整天的舞。左肩背著偌大舞蹈包,右肩斜掛小帆布包,還有書、耳機和一只大保溫瓶。她只喝熱水,燙的。早上九點十五分到,傍晚五點半折返。
這樣已經六年了。
「可是星期六是我們能見面的日子。」他對她說。
「可是星期六是我能瘋狂跳舞的日子。」她說。
「你是個古怪的女孩。」
「我是個會因為男孩子人中和嘴唇的比例不合心意就拒絕他的女孩。」
又是一個星期天,她在屋頂上閒逛。一個pas de chat,落到一只小屋頂上;一個grand jeté,又到了另一只屋頂。 她一邊跳舞一邊看屋頂的風景,藏青的蒼穹帶著星座緩緩塌陷在城市上,像是給蓋上一層絲絨。
在那裡,她的眼睛不由自主地閃爍著,把窗戶洩漏的暖光、街燈和夜空中的星爍聚成一幅景象。 她跳著舞,左手握著星星,右手托著那眾神的瓊漿。在這深沉的夜裡,她的裙子縫滿了微光。每一次旋轉,都向沉睡的樓房撒下細碎的星火。
『今晚我能找到他嗎?』
嘛,她始終是個古怪的女孩,我知道的。




